关于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教基二〔2015〕1号)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推荐,空军考查遴选,教育部审核批准,确定四川省绵阳中学和四川大学附属中学为四川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自2015年起面向全省招生。为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共招收3个航空实验班130名学生。成都市、绵阳市要单列招生计划,四川大学附属中学招收1个班40名学生,绵阳中学招收2个班90名学生。
二、招生基本条件
(一)年龄14-16岁(1998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具有四川省户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男生,符合四川省中、高考报名条件。
(二)身体健康,身高在163-180厘米之间(未满15周岁162cm以上);体重48公斤以上(未满15周岁46公斤以上);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力1.0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2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无纹身、刺字。
(三)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性格开朗、心理素质稳定。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历史清白,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初中阶段期末考试、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成绩优异。
三、招生程序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宣传报名、初选、定选、政治考核、录取等5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报名
各市(州)教育局要将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安排逐级通知到每所初中学校,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指导县(区)教育局督促所属学校集中利用时间,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男生及家长,深入进行宣传动员。各市(州)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市(州)内考生报名工作,依据招生基本条件对报名考生身体、文化进行摸底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推荐,并做好解释工作,对符合要求的进行推荐上报。推荐报名学生名册于4月10日前报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计划科(电话:028-85399171,传真:028-85399178,QQ:1143298580)。
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和两所承办中学将组成宣传小组,视情深入各地,面对面向学生及家长进行政策咨询和宣传动员。
(二)初选(4月中旬)
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根据报名生源分布情况,分片区设置初选站,组织各市(州)推荐的报名考生进行身体初步检测,检测项目:眼科、外科、耳鼻喉科。各市(州)教育局要指派专人带队,严密组织学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初选。学生参加初选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免收检测费用;带队老师的交通费和伙食补助,由空军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各市、州考生具体上站检测时间及检测地点以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通知为准)。
(三)定选(4月下旬)
由空军招飞局在成都招飞选拔中心组织实施,检测内容为身体全面检测和心理品质检测。各市(州)教育局指派专人带队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定选,带队老师、参检学生的交通费由空军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在站检测期间的食宿由空军统一免费提供,免收检测费用(各市、州参检考生名单、检测时间以成都招飞选拔中心通知为准)。
(四)政治考核(5月份)
由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按有关规定对定选合格学生进行政治考核。
(五)录取(6月下旬)
各市(州)中考后,依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空军招飞机构考查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办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是深入贯彻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适应我军信息化建设和新质战斗力生成的需要,是超前培育军事航空航天领域新型飞行人才的需要,是落实军民融合式发展国家战略的重大举措。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认清为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输送优质生源,就是支持国防现代化建设,是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二)健全机制,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细致筹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教育局要分工一名领导负责,指定科室、指派专人具体落实,积极主动与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及承办中学建立联络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相关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10日前报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计划科。
(三)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支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积极组织并督促辖区内各初中学校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名初三学生了解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政策,积极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各市(州)推荐报名考生人数不得少于本市(州)应届初三男生数的1%。要认真做好择优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考生质量,对推荐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对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及承办中学在辖区内开展的宣传和初选等工作,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安排。
(四)加强指导,严格奖惩。各市(州)要对所属县(区)教育部门及学校进行指导督促,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施考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四川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报名学生名册
2.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市(州)教育局、学校负责人名册
四川省教育厅 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
2015年4月1